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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北城中央3号楼车库问题
信件主题: | 王女士-北城中央3号楼车库问题 | ||||
来信人: | 王女士 | 来信日期: | 2019年08月24日 | 来信编号: | DH201908250136 |
信件内容: | 北城中央3号楼地下车库,被开发商修建通道,用于停放电动车和摩托车,王女士告知因随意开挖通道,导致地基下沉,期间找过住建局,住建局的局长现场查看后,要求立马进行回填,但至今开发商未对车库进行回填,现王女士希望相关部门责令开发商,尽快将车库进行回填。 | ||||
信件回复: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北城中央3#楼负一层变更的问题。经我局沟通、核查,北城中央开发商已根据《安康高新区管委会专项问题办公会议纪要》(2019年第五十九次)的要求,对中元北城中央3#楼裙房负一层非机动车库工程进行设计,该变更设计于2019年7月12日由高新区住建局组织专家进行房屋结构安全论证并通过,7月13日继续由我局组织专家对规划、景观、交通组织进行评审并通过,提出了修改意见,修改后的设计经陕西西北综勘院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施工图审查通过,于2019年7月25日-2019年8月1日由北城中央开发商现场公示无异议后,于2019年8月21日取得《关于中元北城中央3#楼裙房负一层非机动车库及通道工程的准建批复》(安高新住建函〔2019〕169号)。满足消防要求,小区内实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流,利用商业用房地下室放置非机动车。该通道修建不破坏现有建筑任何结构,不存在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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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
回复时间: | 2019年08月27日 | ||||
评价: |